2015年11月17日 星期二

郭立昌籲國人重視TPP

郭立昌籲國人重視TPP

今年(2015104日由美國貿易代表署(簡稱USTR)釋出的TPP會議結論,第一輪12國在亞特蘭大談判結束,共訂出30個專章。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泛太平洋夥伴關係,簡稱TPP)是近年美國歐巴馬政府致力推動的高標準區域經濟協定(agreement),首輪由澳大利亞、汶萊、加拿大、智利、日本、馬來西亞、墨西哥、紐西蘭、秘魯、新加坡、美國和越南等12國宣布談判結論,前言揭露其宗旨和任務,即TPP是高標準、進取、全面和均衡的協定(或協議),以促進經濟成長,創造就業機會,強化創新力、生產力和競爭力,提高生活水準;在締約國減少貧窮、提高透明度、善治,以及加強勞工和環境的保護。對於高標準用於亞太地區,以及整個地區的貿易開放和區域整合之最終目標邁出重要的一步。
TPP具有五大特性:「1.全面進出市場(全面開放市場):TPP消除或降低關稅和非關稅壁壘,跨越實質全方位的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從而創造新的機會和利益給我們的企業、工人和消費者。2.區域作為之承諾:TPP有利於生產和供應鏈,以及無縫貿易,強化工作效率和支持我們創造和培育就業機會,提高生活水平,加強保育的努力,便利跨境整合與開放國內市場。3.因應新的貿易挑戰:TPP推動創新、生產力和競爭力,以解決新的問題--包括數位經濟和國有企業在全球經濟中的角色之發展。4.包容型貿易:TPP包含新的元素,以尋求確保經濟在各層級的發展,以及各種規模企業都可以從貿易中受益。其包括承諾幫助中小企業善用機會,也包括在發展和貿易能力構建的具體承諾,以因應TPP所帶來之獨特的挑戰,並確保所有締約方都能夠符合協議中的承諾,充分利用它的好處。5.區域整合的平台:TPP旨在為區域經濟整合(REI)設計一個平台,包括整個亞太地區的其他經濟體。」
結論全文有個最大的重點,就是「商品」(goods)。任何的經濟活動必有其商品,不論投資、或貿易、或關稅,都與商品關,TPP之目的在於促進商品無縫買賣(seamless trade--即所謂的「東西能夠賣出去,錢能夠收回來」,保有創業資源,產生良性循環,人們因為風險降低而勇於創業,進而創造工作機會,促進社會普遍性的繁榮。商品是屬於物的層面,在「人」方面,可看出期望中小型企業發揮效用,從保護中小型企業,以迄達成創造就業機會的目標。常在國際會議聽見個各國代表提起中小企業的家數占的比例高達百分之97,晉用勞動力高達八成,但營收總額卻只占約三成,所以TPP強調數位經濟、電子商業、保護智慧財產等措施,就是期望個人勇於創業,不會因商品進不了市場而血本無歸。為這些高標準措施,還特地制定「反貪腐」(Anti-Corruption),保護小企業(Small Business)不會受到非經濟因素的干擾,以至於落得功敗垂成的地步。
200611月亞太經合會領袖會議(APEC CEO Summit)在越南河內舉行,立昌出席大會時,新加坡代表提供一份「TPP草案」,名稱為「Trans-Pacific Strategic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泛太平洋經濟夥伴協議),草案內容有20章;可惜,轉交給中華台北的ABAC就無疾而終,當然錯失參與第一輪談判的機會。如今,第一輪談判圓滿完成,TPP增加至30章,範圍(Scope)包括貿易及其相關的議題,由貨物(商品)的貿易開始,接著經由海關和貿易便利化,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技術性貿易壁壘,貿易救濟措施,投資,服務,電子商務,政府採購,智慧財產,勞工,環境,「水平」(Horizontal)章節旨在確保TPP實現其發展、競爭力和包容性的潛力,爭端解決、例外情況,和制度的規定。除了更新傳統應對問題的方法,用來涵蓋往昔的自由貿易協定(FTA),TPP結合新興的貿易議題和交叉問題(cross-cutting issues)。其中包括相關的議題有:網際網路和數位經濟,國有企業參與國際貿易和投資,小企業充分利用貿易協議的能力,以及其他主題。進而連結不同國家的不同群體 -- 由多元的地理、語言和歷史、規模,以及不同的發展層次;所有TPP國家必須認知多樣性是一種獨特的資產,也是與發展中的締約國家密切合作、能力構建,並在某些情況下,特殊的過渡期和機制,提供一些TPP夥伴更多的時間,而有制定實施新義務的能力。
為了建立區域貿易規則,特訂出30個專章如下:「1. 初始條款和一般定義(Initial Provisions and General Definitions);2. 貨物貿易(Trade in Goods);3. 紡織品和服飾(Textiles and Apparel);4. 原產地規則(Rules of Origin);5. 海關總署及貿易便捷化(Customs Administration and Trade Facilitation);6. 衛生和植物檢疫措施(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SPS’ Measures);7. 技術性貿易障礙(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8. 貿易救濟(Trade Remedies);9.投資(Investment);10. 跨境貿易之服務(Cross-Border Trade in Services);11. 金融服務(Financial Services);12.臨時出入境的商務人士(Temporary Entry for Business Persons);13.電信(Telecommunications);14.電子商務(Electronic Commerce);15. 政府採購(Government Procurement);16.競業政策(Competition Policy);17.國營企業和特定壟斷(State-Owned Enterprises ‘SOEs’ and Designated Monopolies18.智慧財產(Intellectual Property);19. 勞工(Labour);20.環境(Environment);21. 合作及能力構建(Cooperation and Capacity Building);22. 競爭力與商務便捷化(Competitiveness and Business Facilitation);23.發展(Development);24. 中小企業(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25. 規章的一致性(Regulatory Coherence);26. 透明度與反貪腐(Transparency and Anti-Corruption);27. 行政和制度規定(Administrative and Institutional Provisions);28. 爭端解決(Dispute Settlement);29. 例外情況(Exceptions);30. 最後條款(Final Provisions)。」
TPP第一輪談判的12個締約國都是APEC會員經濟體,回顧2006APEC高峰會時,澳洲總理霍華德(John Howard)倡議「亞太自由貿易區」(FTAAP),經過幾年努力,發現21個經濟體仍有異議者,以至於形成障礙。而美國總統歐巴馬在2009120上任之後,即刻指派USTR最高主管隆克(Ron Kirk)到國會報告:「美國將主導一個高標準的新興區域經濟協定---」就是「TPP」。所謂的高標準就是「法律強制力」,因為APEC沒有法律強制力,立意良善的倡議往往無疾而終,所以TPP將在WTO的架構下,補APEC之不足。我國是APEC會員經濟體,也是WTO會員,更是世界經濟優等生,絕對不能錯失加入TPP的機會。參與TPP,除了使公私部門並須嚴守法令之外,也可使非政府團體(Non-governmental Entities)有著力之處,更可以使我國企業在這個合計GDP高達28.17兆美元的市場,再造台灣奇蹟。


作者郭立昌為APEC領袖會議代表,早年創造台灣的精密工業。